流氓!看看这个部门如何用一个封条将老百姓关在12层楼里……
海丰县城东镇华景东苑的电梯本月6日被海丰县市场管理局一张封条封死了。这栋楼房一共住着66户三四百人,上有老下有小,早上孩子要上学,白天大人要上班,应急老人要看病,有关部门一个封条,把几百人的生活静止了,关在这栋楼上,这是什么神操作?这样做合情合理吗?
据了解说有关部门封了电梯是因为大厦物业公司超出时间没有去年审,我们这批业主多么无辜,没有去年审能不能补年审?有规规行为能不能去处罚物业公司?有关部门你一张封条把几百人封堵在这栋12层的高楼上,于情于理你说得过去吗?想过住在楼上的老百姓吗?出了事谁来负责?民生无小事,恶意封堵百生活,我认为这是严重的乱作为,希望汕尾海丰纪委也进入调查此事,还老百姓一个公道。
半心人市民:
你好!我局关注到你在汕尾市民网反映近期我局查封海丰县城东镇华景东苑两部超期未检在用电梯的情况,非常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近期以来,为深刻汲取陆河县“10·8”较大建筑施工事故教训,严格各类事故发生,全市开展了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整治各类安全隐患,防范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11月6日,我局工作人员在依法对海丰县城东镇华景东苑开展电梯安全隐患检查过程中,发现两部超期未检在用电梯,属于重大安全隐患。为防止电梯“带病”运行由此引发的安全事故,保障住户的人身安全,我局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对上述两部在用电梯进行了查封。
安全监管需要坚持把“防患于未然”挺在前面,不应以一时侥幸和松懈对隐患听之任之。让电梯“带病”运行,看似能为群众继续带来便捷,实则是对群众生命安全的漠视。为此,我局于11月11日收到电梯使用单位的解封申请时,要求其应尽快前往汕尾市特检院报请检验,待检验合格后以供群众使用。
最后,欢迎你继续关注并监督我们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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