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喜欢妮 发表于 2020-11-13 08:35:51

这片“小三角”违建,限期拆除...

陆丰市城东镇人民政府
关于集中拆除“小三角”违法建设的通告
城府通2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陆丰市委、市政府关于违法建设治理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我镇土地规划建设管理,坚决遏制私搭乱建、违法建设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现就限期拆除“小三角”违法建设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拆除范围:详见附图

二、本通告所称的“违法建设”包括:(一)、擅自占用公地修建的永久建设、临时建设,以及超过许可期限未拆除的临时建设;
(二)、没有取得任何建设规划许可证等合法手续而建设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三)、未经用地批准或合法手续而进行开发所涉及的地上物,包括青苗、栅栏、户外广告牌等。

三、有关要求(一)、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所有正在实施的违法建设行为,必须立即停止,自行拆除已经建成的建筑物和构筑物,请于11月15日持有效建设手续到镇规建办进行登记,逾期将被认定为“违法建筑”,届时由镇政府统一进行拆除。

(二)、对于拒不停止违法建设或者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联系人:黄同志 13929332733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陆丰市城东镇人民政府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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