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12-15 发表于 2020-12-17 17:30:29

公示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和评估报告编制大纲(试行)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3〕428号)等文件有关要求,现就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汕尾市区中央商务区基础设施(二期)建设项目;
项目背景:为使汕尾市区中央商务区国民经济保持平稳快速发展,经济质量继续优化,人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必须加快建设并完善中央商务区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中央商务区新区建设,有利于拓展城市发展框架,优化城乡空间布局,提升中心城区集聚力和承载力,增强中心城区面向全市的综合服务功能,促进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协调推进,加快汕尾城乡一体化发展。
建设规模和内容:红海湾大道西段起点位于汕尾大道,终点位于汕可路;站前横九路起点位于文化大道,终点位于红海湾大道;天富路起点位于海滨大道,终点位于城北快速路;站前东一路起点位于站前横八路,终点位于天富路;站前东二路起点位于站前横八支路,终点位于天富路;站前横二路起点位于中轴东路,终点位于站前西三路;站前西三路北段起点位于站前横路,终点位于站前横二路;规划横一路起点位于中轴西路,终点位于规划纵一路;规划横三路起点位于中轴西路,终点位于汕可路;规划横四路起点位于成业路,终点位于中轴西路;规划纵一路起点位于站前横路,终点位于东城路;红山路起点位于站前横路,终点位于红海湾大道西段;站前横十路起点位于红海湾大道,终点位于站前东二路;站前横十一路起点位于站前东二路,终点位于城北快速路;站前西三路起点位于站前横二路,终点位于红海湾大道西段;规划纵二路起点位于站前横路,终点位于规划横三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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