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是违法建筑,就要毫不手软地拆除
近日,陆丰市碣石镇又拆除10处在建违法建筑,并查封24处在建违法建筑,以强大攻势掀起新一轮拆违控违高潮。
总是有一些居民,总是我行我素,对国家法律,置若罔闻。比如,碣石镇此次拆除或查封的在建违建,均属今年下半年动工建设,从建设伊始,就已被网格巡防员和有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掌握到违建情况,先后多次上门进行政策解释,要求其立即停止建设、自行拆除,并发放了《责令停工通知书》《限期拆除通知书》。
但是,违建业主对整改意见置若罔闻,迟迟不愿进行整改,企图通过抢建逃避。对此,碣石镇抽调规建办、综合行政执法办、供电供水等部门30余名人员组成联合执法队伍,依法对位于该镇草洋、新酉、北城、南城、桂林等村和迎恩北路两侧在建违建进行拆除或查封,行动拆除在建违建10处、查封在建违建24处。
对碣石镇的“铁腕”拆违做法,值得肯定。只有对违法建筑依法进行强制拆除,才能充分彰显党委政府坚决打击违建行为的决心,才能对仍抱有侥幸心理试图,偷建抢建的违法行为起到震慑效果。
凡是对违法建筑,我们首先向所有违法建筑业主下发集中整治通告,还对违法建筑业主进行约谈,告知其所属整治的类型和标准,限期拆除;在业主不配合的情况下,街办又进行了催告,希望得到违建业主的理解和配合;在通告规定的时间内,对于既不自行拆除、又不接受相关处罚的违建业主,则采取依法强制拆除。
当然,在保持执法力度的同时,执法人员可以利用工作和普法宣传时机,向群众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不断强化氛围营造,增强城乡居民法律意识,消除个别人的侥幸心理,引导居民自觉抵制、举报违法建设行为,共同维护规划建设秩序,确保违法建设“零增长”。
对。说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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