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发展在吉林进入法治化轨道
1月1日起,《吉林省中医药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标志着该省中医药全面发展进入规范化、法治化的轨道。记者从吉林省科技厅获悉,“十三五”期间,该省累计投入中医药领域科技经费5.48亿元,占全省医药健康领域科技经费的近一半。此次施行的《条例》,于2020年11月27日由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条例》共分8章50条,涵盖了中医药服务、中药材保护与发展、人才培养、传承创新与文化传播及保障措施等主要内容。
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宋秀英介绍,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吉林省坚持中西医结合,实现一人一策,精准治疗,全省确诊病例患者住院期间中药使用率达100%。创新建立的疫情防控模式,也得到广泛认可。
按照《条例》规定,吉林省将中医药纳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和院前急救体系。此外,明确了各级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及社会组织各自承担的宣传科普任务,规定了将中医药知识纳入中小学健康教育的内容。
吉林省科技厅医药健康产业处处长牟善春介绍,中医药是吉林省医药健康产业发展的起点、根基和优势所在。已有70余个新药取得生产批号,一类新药人参皂苷PDQ等100余个新药正在开展临床研究,“人参滴丸”等100余个保健食品获批生产。
2019年,吉林省打造“一主、六双”产业空间布局,重点建设“长辽梅通白敦医药健康产业走廊”,并将中药产业列为重点发展的主导板块之一。
牟善春介绍,走廊6个节点地区将依托各自区域优势,分别打造中药资源供给、技术创新、产品开发、配套服务等集聚区,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推进协同发展,促进中药全产业链发展。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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