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税务局再荣膺“全国文明单位”
汕尾日报讯 (记者 陈晓铭 通讯员 市税办) 近日,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下发《关于复查确认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的通报》,市税务局榜上有名,顺利通过全国文明单位复查验收,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这是该局连续第四次获此殊荣。 近年来,市税务局按照“理念先行,文化引领,机制保障,活动推动,共同发展”的工作思路,坚持推行“顶格服务”,实施“极限提速”,大力提升队伍素质,全力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推动了该单位精神文明健康蓬勃发展,为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作出了积极的税务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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