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类型的老人,值得我们尊重吗?
一个老人跑到一家地摊前掏出装在袋子里的女士内衣,即我们海丰、汕尾人俗话所说的“奶骚”,想跟摊主换,说昨天来买的,尺寸小了。摊主打开女士内衣一看,发现这并不是自己摊上所卖的款式,而且这种款式她从来没看过也从来没拿过这样的货。这个老人肯定是在别的地方买了后档位记错了,所以跑错地方要求更换了。
摊主跟老人说这内衣不是她卖的而且这款式她这里根本没卖,是老人认错人了。建议老人到别的摊位找找,看看是不是别的摊主卖的。老人说她没认错地方,就是在这里买的,而且说出了昨天拿五十块钱给摊主找零钱,因为两件内衣她买了二十五元,所以五十元找零钱二十五快。既然记得这么清晰那么就代表老人精神没问题。既然精神没问题,那就不应该走错摊位。然而,事实上这个摊主确实没有老人要求更换的那个款式的内衣,她既没有卖过也没有拿过货,摊主在那个摊位卖了几年从来没有卖过老人手中拿着的那种款式内衣。那么就存在老人记错摊位的可能性以及有人故意说谎,硬是要把自己找不到主儿的东西随意找人塞的可能性了!
我更希望是前者,如果是后者,那就太阴险了。如果是前者的话,说明老人有可能因为年迈而认错档位,说一说道理,她自然明白。让她去别的地方再找找,或许能找到昨天她购买内衣的摊位。毕竟卖服装而且有售内衣的摊位并不难找,数量也不会很多;如果是后者,那就有的说了。故意找一个摊位为自己找不到要换的内衣的事情负责、买单,这样的摊主欠了她的吗?摊主如果有销售老人手中的那个款式的内衣尚且可以不计较是否在这里购买而让她更换,问题是摊主从来没卖过这样的内衣,怎么让老人来换?钱让别人赚了货来摊主这里换,将心比心,谁会这么做生意?所以,如果是后者的可能性的话,那就只存在一种令人厌恶的行为了!这样的老人,我们还要尊重?有资格让年轻人尊重吗?
“吃死猫”的事谁都不可能做,再好心的人也要说道理,然而那个老人破口大骂就是要让一个与她一点关系都没有的人负责。东西不贵,钱不多,但是意义太重,这样的无厘头逻辑不能惯!这样的衰例不能开!这样的行为不能支持!所以无论事闹得有多大,能讲道理的肯定讲道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如果实在蛮横不讲道理,那就只能走法律程序,先保留证据再报警。让警察处理!
现在社会上存在不少讹人的现象,我以为碰瓷是在车前头、在别人做好事之后,可没想到做点小生意也无缘无故遭遇碰瓷,实在可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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