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聊“吃茶费”是怎么回事
在汕尾的商业经济活动中,就租赁店铺这件事来说,租客和某些店铺东主之间有可能要面临这些费用纠葛,例如:租金、转让费、入场费、吃茶费等等。今天我们来谈谈什么是“吃茶费”。“吃茶费”是汕尾本地店铺租赁的一种富有地方特色的低级趣味的租赁活动过程中比乱收费还要恶心的费用。是租客按店铺东主的要求或者双方协商一致的金钱数,由租客按一定期限或一次性支付给店铺东主的一种金钱。“吃茶费”按字面来理解就是租客给店铺东主吃茶的钱。在我看来,“吃茶费”实际上堪比奠银钱。我去找店铺一听到要什么“吃茶费”的话,店铺位置再好,店铺东主开出的铺租再便宜,我也不会要这间店铺。租赁不仅仅要讲金钱还要讲良心,“吃茶费”就是泯灭良心的钱,那些厚着脸皮索要“吃茶费”的店铺房东吃着用“吃茶费”买来的米粮,身体健康、子孙福音才好哦。
“吃茶费”是在什么时候出现的?一般是在租客要租赁一间店铺与店铺东主签合同之前,店铺东主会提出一定数量的“吃茶费”;或者是在租客要与店铺东主续签合同的时候,店铺东主恬不知耻地提出索要“吃茶费”的。“吃茶费”的金额一般来说在几千到几万之间,以我长期寻找铺面的经验来看,“吃茶费”有的是根据店铺的地段来定的,地段越好的“吃茶费”索要的金额越高。有的店铺东主索要“吃茶费”是换一位租客就向新接手的租客索要一次“吃茶费”的;有的店铺东主索要“吃茶费”不仅仅换租客就索要“吃茶费”而且同一位租客续签合同一次就索要一次“吃茶费”。比如我的朋友跟他的店铺房东租了2年铺面,合同到期要续签,店铺东主不肯签2年以上期限的合同,顶多只签2年的合同并提出要续签就必须给1万元“吃茶费”,续签合同两年后再续签就再给1万元“吃茶费”。如果不给“吃茶费”就不续签。在那些店铺东主眼里,租客就是提款机,租客的钱就是大风刮来地,租客应当“孝敬”店铺房东金钱,否则就浑身不自在。
给“吃茶费”的恶习什么时候开始我不知道,但是这些“吃茶费”很多租客是给的极度不情愿而且非常窝囊的。比如我有一个朋友租下一间店铺2年,第一次签订合同的时候店铺东主没有提出“吃茶费”的事,我朋友为了做生意经过一番装修,花在装修门面的钱都十几万了,2年过去了还没回本。这时候想再续签一次合同,期限还是2年。这时候店铺东主突然提出要3万元“吃茶费”,经过一轮讨价还价,最后敲定在2万元“吃茶费”。我的朋友一脸无奈,不给这2万元“吃茶费”店铺被回收,他投下的钱血本无归;给这2万元“吃茶费”又显得特别窝囊。这是明摆着抢钱的行为吗?索要“吃茶费”就是抓准了租客想回本的迫切心理,在那些店铺东主眼里,你一定会给,不给这“吃茶费”就亏大本。乘人之危真是恶心哦。
“吃茶费”这种东西本来就不应该有的,然而有些人却把这种“吃茶费”当成自己捞取租客血汗钱为己挥霍的源泉,做人做到这样的地步,还是奉劝用点良心做人和做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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