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召开
2月8日,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召开2021年第一次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传达学习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精神,听取经济体制改革、农村综合改革专项小组工作情况汇报,审议重要改革文件,研究部署今年改革工作。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主任张晓强主持会议并讲话,市长、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副主任逯峰出席会议。 会议强调,要认真学习领会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把握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深刻认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全面深化改革取得的历史性成就,进一步保持政治定力、增强信心勇气,坚定不移把全面深化改革引向深入。要牢牢把准全面深化改革的正确方向,把接续推进改革同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结合起来,在全市谋划和推进一批改革。要把深化改革攻坚同促进制度集成结合起来,加强制度创新联动和衔接配套,提升改革综合效能。要把推进改革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结合起来,清醒认识我市存在的深层次问题,通过有力有效的改革措施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要把激发创新活力同凝聚奋进力量结合起来,坚持依靠群众推进改革、改革成果惠及群众,充分释放改革红利,调动全社会改革创新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会议指出,要切实发挥各改革专项小组对本领域改革牵头抓总作用,结合上级要求、群众期盼、问题短板来谋划工作、制定计划,持续提高改革攻坚能力,持续增强改革协同性、针对性、实效性。要紧扣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谋划更多创造型引领型改革,抓好改革试点工作,以点带面,以点促面,推动全市全面深化改革向纵深发展。要鼓励和支持基层开展改革创新,着力推动顶层设计与基层创新良性互动、有机结合。 会议强调,今年是建党100周年,做好全市改革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一要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党委(党组)要加强对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完善党委(党组)统一领导、统筹落实的推进机制,抓好部门和地方两个责任主体,抓好主要负责同志第一责任人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改革落地生根。二要加强改革系统谋划。围绕“双区”建设、“双城”联动、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改善民生等方面,结合实际谋划推动一批重点改革项目,推动我市改革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三要紧抓改革任务的落实。抓紧出台本地本单位今年改革施工方案,强化改革任务的整体推进,任务确保到事、到人、到时、到位。四要切实加强督察考核。通过常态化、制度化督察,动态掌握各项改革工作进展情况,分析改革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构建闭环的改革推进工作机制,用制度保障改革走深走实、行稳致远。 会议审议了《汕尾市全面深化改革2020年工作总结》《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1年改革工作安排》《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快推动“三旧”改造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汕尾市关于贯彻落实<关于深化省属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若干措施>的实施意见》《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 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成员,市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记者 卓科荣 通讯员 单伟宗/文字郑志聪/摄影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