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踏青更防火
本帖最后由 心无挂碍 于 2021-4-5 13:17 编辑时值一年芳草绿,又是清明踏青时。清明节是中华民族祭奠先人、缅怀先烈的传统节日,同时也是森林火灾的高发时期。为全力做好清明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林业生态环境安全,弘扬文明祭祀新风尚,倡导安全环保踏青游,因此,以安全文明的方式寄托哀思,以绿色环保的方式出游踏青,以力所能及的方式防范火灾,共同爱护深汕家园。
根据《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规定,森林防火区禁止携带烟花爆竹、香烛纸钱等易燃易爆物或火源进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等行为,严禁野外用火,违者将受到相应处罚。
请广大市民朋友以安全文明的方式祭祀,以献一束花、植一棵树、清扫墓碑等方式寄托哀思,营造文明祭祀的社会氛围。请严格遵守防火规定,不要在山头、林地、墓地烧纸焚香、点燃蜡烛、燃放鞭炮,杜绝因祭祀而引发山火。请监护人监管好随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严防失火烧山。请以绿色环保的方式出游踏青,树立森林防火安全意识,践行绿色环保踏青行动,不播撒冥币,自觉清理杂物,大力维护优美整洁的城乡环境。
清明期间,汕尾市将迎来扫墓祭祖的高峰期,上山扫墓祭祖人流倍增,森林防火形势严峻。我市实行全年森林防火制度,各林区主要路口将设立检查站,对进入林区的人员进行相关检查,请广大群众朋友予以理解和配合。请全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做好表率,影响和带动身边群众以安全文明的方式进行祭扫。请市民群众遵守森林防火法规制度,积极参与森林防火知识的宣传工作,共同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社会氛围。
“绿色汕尾,安全汕尾”的建设需要你我精心呵护、共同携手,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用安全文明、绿色环保、身体力行的方式来践行文明祭祀新风尚,传承中华民族优良传统,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平平安安过清明”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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