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一网格员,因这事被拘留!
本帖最后由 市民网-客服 于 2021-4-25 09:41 编辑众所周知想要开车摩托车上路
必须要先取得驾驶证可总有一些人明知无证驾驶是违法行为还贸然地开车上路无证驾驶会伴随很多交通违法行为成为了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近期,陆丰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全市范围开展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对驾驶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无证驾驶,无牌无证摩托车上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查严处。4月21日,陆丰交警查处一名无证驾驶人。
4月21日17时,陆丰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碣石中队在碣石镇北园路玉燕路口设卡执勤,发现驾驶一辆警用摩托车途经卡点的男子未佩戴安全头盔,执勤民警立即对其进行查处,经查,驾驶人黄某(38岁,陆丰人碣石镇更新村人,系碣石镇更新村委会网格联防员)涉嫌无证驾驶。
现我局对其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依法处以罚款1000元,并处行政拘留五日处罚。
无证驾驶从严处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明确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警再次提醒无证驾驶是严重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具有极大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在未经过正规的培训和考试,没有取得驾驶证之前就上道路行驶,由于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和基本的驾驶技能,极易引发交通事故,甚至造成车毁人亡。请广大道路交通参与者,切勿以身试法,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安全出行。来源:陆丰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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