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基层组织生活出现一些需要改革的问题
组织生活主体意识偏差。农村党员总体上受教育程度低,思想认识相对落后,而且存在一定的近亲属发展党员现象,党性观念不强、组织意识淡薄、带头作用欠缺。
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思想认识不到位,把落实组织生活制度的重要性看轻了,对组织生活的理解简单了,导致“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未能规范开展。还有一些党员干部以事情多、工作忙等为由,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这种反面示范,会造成其他党员的思想认识错觉,影响组织生活的正常开展。
组织生活长效机制缺失。一些农村基层党组织不严格执行有关党规党法,监督机制缺失,激励、考核机制不完善。部分农村基层党组织对党员考评少甚至不考评,未能将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纳入党员的日常考评序列中。
还有部分农村基层党组织重奖励轻处罚,在党员评议中往往只评优不评劣,是否参加组织生活对党员不能构成实质性影响,造成一些党员“打声招呼”就不参加组织生活,组织生活的管理难以严肃认真。
农村经济社会环境的潜在影响。一方面,利己主义、物质至上思想观念在农村社会滋生蔓延,一些党员忘记了入党初心,凡事讲实惠、讲条件,在党支部发福利时才参加组织生活。另一方面,一些农村地区基础设施落后、活动经费不足,制约了农村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的正常开展。
此外,随着基层党员教育管理服务迈向智能化,部分农村基层党组织对信息网络技术有着一定的不适应,影响了农村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的高质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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