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德 发表于 2021-5-9 11:59:45

在振兴农村过程中,我们要加强对我市村镇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力度


有网友说:“在汕尾市农村建设中,对于一些有历史有回忆的东西,尽量保护为主,尽量手下留情,要修复也要想好了再出手。图为新北一面夯土墙,这样搞总比千篇一律粉刷好吧!”

的确,人是一种有感情的动物,他们需要在环境中体味自己的历史,寻找生活的记忆,抚摸过去的痕迹,而没有历史和传统的村镇是荒漠,是有感情的人不能忍受的。因此,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更是精神感情的保护。新农村建设实际上是建设我们的家园,保护独特的文化,就保护了家园的精神。

几千年文化的根基主要在农村,一些村子包括祠堂、戏台、桥梁等公共建筑比较完整地代表了传统文化的形式和内容。而且农村古村落大多依山傍水,无论从建筑学的角度,还是从文化传承的角度都亟需保护。在城市化进程中,大规模的旧城改造,对城市历史文化的破坏已难以挽回。


我们要吸取过去城市改造中的教训,不能在新农村建设中重蹈覆辙,因为这是我们的根,是我们的记忆,是我们今后生存发展的文化基因。“世界因鲜花而美丽,村落因古迹而灿烂”。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也就是保护我们生活着的家园。“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人们需要的不是“千城一貌,千村一面”、毫无特色和品位的“钢筋水泥丛林”,需要的是有中国民族特色的,既现代又民族的,又有地方特色的文化生态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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