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上车”,才能躲过明星代言“翻车”
上海警方最近披露申城首例“套路加盟”合同诈骗案,相关品牌代言人马伊琍被推上舆论风口浪尖,风波至今仍未平息。近年来,从货不对版到夸大宣传,再到造成受众难以挽回的经济财产损失,明星代言虚假广告乱象频频发生,引发公众关注。相关专家表示,明星代言虚假广告不仅有违社会公德,更涉嫌触犯相关法律。社会事件似乎也有“传染性”,一件事情发生之后,就会触动同类事件频发的“开关”,明星代言就是这样。近来,明星代言频频“翻车”,颠得“乘客”头晕目眩,甚至人仰马翻。那些跟着明星“上车”的投资者、消费者,有的上当受骗,有的亏了血本。消费者相信明星代言,买点产品上当,只是破点小财,要是跟着投资,赌上身家性命,麻烦就大了。上海一位老人,看了某知名人物代言某平台,于是投资38万多元,该平台爆雷后,老人血本无归,欲哭无泪。
明星代言几乎是“无本生意”,拍一个广告片,或拍几张照片,天价代言费“袋袋平安”,就算代言的公司或产品出了事、害了人,只需一纸“道歉”,就能全身而退,像啥事都没发生过。正因为收益高而风险小,明星对代言趋之若鹜。某网红燕窝品牌,最近被课以20万元的行政罚款,并“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但在其官方网站,仍有明星为其站台,并称“我吃×××很长时间了,一直都很喜欢……”,代言行为丝毫不受事件影响。
代言时冲在前头,出事后缩在里头,代言明星很任性,受害群众很无奈。因此,大家都希望对“翻车”的代言明星进行追责,事实上法律也有相关规定,只不过知易行难。除非明星代言存在明显违法或违规问题,否则事情也不好办。相关法律规定,明星明知对方有问题仍然坚持代言,或者应该知道对方情况而不去了解,才会被追责,“明知或应知”由谁来举证?受害人做不到,除非举证责任倒置。
小心“上车”,才能躲过明星代言“翻车”。安全性最高、成本最小的办法,还是投资者、消费者自己多长一个心眼,不要因为相信明星转而无条件信任其代言的企业或产品,两者根本不是一回事,不能画等号。广告上,代言明星对某款产品吹得天花乱坠,甚至还说自己一直在用,其实都是企业写的文案,明星代言之前可能见都没见过该产品。比如,某大牌女明星说自己的孩子一直在喝某款不知名的奶粉,你信吗?做个理性的投资者、消费者,在做投资或消费决策之前先过一遍脑子,才能把踩雷的风险降到最低。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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