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代好贼 发表于 2021-7-6 22:27:26

共享电动车不是随便可以拆着玩的,注意素质

我们海丰、汕尾地区的人喜欢把那些像“二哈”在家搞破坏的行为叫做“拆”,同时也把那些胡作非为、不珍惜物品或财产的破坏行为也叫“拆”,所以在海丰、汕尾,万事发音都可用“拆”字,这个“拆”字一字多意,使用的地方不同意义不同。


对待街头上的共享电动车的态度是可以不喜欢,但请别伤害。因为任何一个人的心思都不一致,所以行为和爱好都有区别。有人喜欢共享电动车,认为共享电动车点缀城市的现代化气息以及方便了人们的出行;有人不喜欢共享自行车......至于不喜欢的原因,在这里就不便多陈述了。总之:萝卜青菜各有所爱。然而,无论是喜欢共享电动车还是不喜欢这东西,都不要破坏之。有人会问,有谁会低素质到破坏共享电动车呢?还真别说,我还真有看过几个人故意毁坏或者“拆”共享电动车的。其中两三个被我制止了,然而共享电动车已经被人“拆”得乱七八糟了。注意,这里的“拆”不是“拆卸”的意思,而是被人搞乱位置、推倒、搬移原来位置等等现象。


有两个学生模样的少年,看到自己另一个同伴骑着自己的自行车,他们也想骑自行车,于是看到共享电动车就每一辆都推一推搬一搬,明知没有扫码不能开锁,自行车后轮已经锁上了,但是他们还是硬推硬拽,结果一大堆的共享电动车东倒西歪的,有几辆已经被他们推出自行车临时停车位的范围了。我实在理解不了那些学生到底有没有逻辑思维,电动车是上锁了的,没有扫码是不能开启的,难道推一推就会开启?所以那些学生的行为非常匪夷所思。说他们是幼稚已经是最低档次的批评了。要使用共享电动车可以花钱买服务嘛,又不贵,何必如此糟蹋共享电动车呢?所以这是素质的问题,共享电动车可以不喜欢,但不要伤害它。可以吗?



我要说的共享电动车的问题,就跟某些市民对待共享电动车的态度真不应该以一种“别人的酱油别人的鸡”那样,反正这些东西是别人的,看不顺眼就“拆”。当那些共享电动车不阻碍自己的时候,人们又有什么理由以搬迁、推倒、摆弄等行为以“拆”之?所以,注意个人的素质,因为一些小小的举动不仅关乎自己的素质还关乎自己家庭教养以及父母、祖辈的名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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