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实施 助力汕尾建设成为沿海经济带靓丽...
山海湖城兼备的汕尾市区。 汕尾日报记者施辰亮摄 汕尾日报讯(记者 林一秀)到2035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进一步巩固完善,生态安全格局稳固,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能源结构、生产生活方式总体形成,基本建成美丽汕尾……日前,《汕尾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印发实施。《方案》以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为基础,划定环境管控单元,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推动汕尾建设成为“沿海经济带靓丽明珠”。 逐步建立完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 《方案》立足“融湾强带”以及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产业拓展区、产业转移承载地等重大战略需求,聚焦生态环境保护、资源能源利用、产业发展布局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划定了生态空间,确定水、大气、土壤以及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目标,提出能源、资源利用上线目标,建立了边界清晰、功能明确的环境管控单元,并有针对性地制定了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方案》提出,到2025年,建立较为完善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全市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资源、能源利用效率稳步提高,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显著增强,绿色发展水平明显提升。 其中,在环境质量底线方面,实现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国考、省考断面优良水质比例稳步提升,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全面消除劣Ⅴ类水体;近岸海域优良水质比例基本保持稳定;大气环境质量继续保持全省领先,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达到或优于世界卫生组织过渡期二阶段目标值(25微克/立方米),臭氧污染得到有效遏制;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土壤环境风险得到管控。 在资源利用上线方面,强化节约集约利用,持续提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水资源、土地资源、岸线资源、能源消耗等达到或优于国家和省下达的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按国家、省规定年限实现碳达峰。 到2035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进一步巩固完善,生态安全格局稳固;环境质量实现根本好转,大气环境质量继续保持全省领先;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升,碳中和行动计划稳步推进;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能源结构、生产生活方式总体形成,基本建成美丽汕尾。 全市96个环境管控单元实施差异化精细化管控 根据《方案》,全市共划定环境管控单元96个,其中陆域环境管控单元42个,海域环境管控单元54个。 陆域环境管控单元方面,优先保护单元22个,主要涵盖生态保护红线、一般生态空间、饮用水源保护区、大气环境一类功能区为主的区域;重点管控单元14个,主要涵盖工业集聚、人口密集和环境质量超标区域;一般管控单元6个,为优先保护单元和重点管控单元以外的区域。 海域环境管控单元方面,优先保护单元37个,为海洋生态保护红线所在海域;重点管控单元7个,主要为用于拓展工业与城镇发展空间、开发利用港口航运资源、矿产能源资源的海域;一般管控单元10个,为优先保护单元及重点管控单元以外的海域。 据悉,海丰鸟类自然保护区、南万红锥林自然保护区、莲花山森林公园、玄武山-金厢滩风景名胜区等一批市内知名自然保护区与公园已被列入优先保护单元,在这些地区的生态保护红线内,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前提下,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 推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理 《方案》基于生态、水、大气、土壤、能源资源等要素分区管控要求,结合汕尾市发展定位、产业发展现状和规划、主要环境问题,从区域布局管控、能源资源利用、污染物排放管控和环境风险防控等4个维度,提出了全市普适的总体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以及各个环境管控单元的准入清单,形成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体系。 对于优先保护单元,要优先保护生态环境,严守生态环境质量底线,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进行管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空气质量一类功能区实施严格保护,保障饮用水安全及环境空气质量。对于重点管控单元,以环境污染治理和环境风险防范为主,推进产业布局优化和转型升级、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加强污染物排放管控与环境风险防控。一般管控单元,主要是落实生态环境基本要求,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引导产业科学布局,合理控制开发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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