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地是国有资产,不容侵占
本帖最后由 心无挂碍 于 2021-7-31 09:16 编辑2015年,中共中央和国务院联合印发的《国有林场改革方案》明确指出:要以维护和提高森林资源生态功能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实行最严格的国有林场林地和林木资源管理制度,确保国有森林资源不破坏、国有资产不流失,保持国有林场林地范围和用途的长期稳定。
汕尾非常重视保护林业资源。截至目前,开展联合行政检查18次,共下发各地督办函28个,开展现场督导20次,约谈部门(企业)领导15人次,进一步压实各地各相关部门责任,确保“绿剑”行动落到实处。
相关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加大清理整改力度,已完成大湖鸟类省级自然保护区粗放养殖整改,自然保护地矢量测量,花鳗鲡洄游通道正常通水,红海湾海洋公园设置管理机构。排查出花鳗鲡、南万红椎林省级自然保护区内共有小水电站16座,已落实开展陆河小水电站退出工作。
汕尾“绿剑”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各地按照方案要求,大力开展地毯式、全覆盖清理,排查各类侵占林地破坏山体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对自然保护地、采石场、公墓山、临时使用林地、森林督查图斑、毁林开垦、高位养殖涉及林地等非法使用林地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对毁林行为实行“零容忍”,不迁就,不姑息,全力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和社会稳定。
此外,全市清理用林采石场9家,其中存在问题3家,责令关停1家,完成整改复绿2家。排查全市用林公墓山25个,其中存在超范围建设3个,已发整改通知书,目前均已完成复绿。清查整治全市高位养殖场涉及占用林地问题,全市拆除并复绿高位养殖场涉及占用林地15处。
全市建设项目临时使用林地已完成清理,共发现临时使用林地项目44宗,其中已达到使用期限9宗,已到期已复绿到位2宗,正在开展整改复绿7宗。全市小水电清查工作已完成,共清查小水电148座,完成3个县(市)小水电核查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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