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为本,守护汕尾文化遗产
文化遗产是历史留给人类的财富。人是文化遗产的创造者、拥有者、使用者,同时也是传承者。保护文化遗产,归根到底是为了人,既为了当代人,也为了后人。
在世界范围内,“以物为本”的思想曾主导文化遗产保护,随着文化遗产理论的进步,文化遗产和人的关系经历了从“以物为本”到“以人为本”的转变。1975年,欧洲建筑遗产大会通过《阿姆斯特丹宣言》,将利益相关者纳入文化遗产的决策过程,标志着国际社会开始关注文化遗产对人的价值和意义。随后,国际文化遗产界更加重视遗产和人的关系,逐渐向“以人为本”转变。2019年,世界遗产委员会决定,将“基于人权的文化遗产保护”理念纳入《世界遗产公约操作指南》。由此可见,在文化遗产保护和人的关系中,人的重要性越来越高,受到的关注越来越多。
汕尾是广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经历了这一理念之变,进入新发展阶段,在文化遗产保护中,人这一要素的意义愈加凸显。
汕尾市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增至28项,省级非遗传承基地7个,省级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1个。“罗洞木偶”、“拂秋千”入选第六批省级非遗项目名录;国家级非遗项目正字戏、白字戏、甲子英歌、汕尾渔歌等4个项目保护单位入选第二批省级非遗传承基地;汕尾渔歌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苏少琴、甲子英歌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林炳光列入省厅《推荐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公示名单》。
汕尾市也举办“保护成果 全民共享—汕尾市2015年文化遗产日优秀非遗项目展示”,组织国家级非遗项目陆丰皮影戏《鸡斗》、《猪八戒背媳妇》、《东郭与狼》等传统剧目到各县(市、区)开展进校园、进社区展演。
汕尾市各级文广新部门加强对传承人保护。汕尾市白字戏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余锦程入选第二批广东省非遗优秀传承人;完成“潮汕文化(海丰县)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潮汕文化(陆丰)生态保护实验区”申报工作和组织开展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工作。
未来,汕尾要致力于在尊重文化遗产价值与功能的基础上,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到文化遗产保护中来,既更好实现文化遗产保护,也满足老百姓对美好生活的期待。
文化是根。这个根不能丢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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