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家国 发表于 2021-8-16 12:08:01

汕尾农村合作社必须要由党支部领办

本帖最后由 心无挂碍 于 2021-8-16 12:09 编辑

从实践上看,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是乡村振兴的关键一招。“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取得显著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提升了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村党支部书记兼任合作社理事长,党支部把牢经济发展领导权和利润分红主导权,开展工作有抓手、组织群众有载体,村干部找到了干事平台,群众对集体有了依赖,精神面貌焕然一新。



二是乡村发展活力充分释放。整合土地要素,发展规模经营,优化资源配置,拓展农业产供销链条,广泛应用良田、良种、良法、良品“四良”模式,有效改变了拼资源拼消耗的传统生产方式。



三是实现村集体和群众互利共赢。通过股份合作将村集体和群众紧紧扭在一起,形成共建共享联合体,集体盘活了资源,使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群众合理分享到土地流转收入、股份分红、务工收入等,实现了利益最大化,尤其是贫困户长期稳定脱贫。



四是推动农业走向现代化产业化。带动改造老劣果园47.2万亩,3年内将梯次改造120万亩,解决了一家一户转型升级难的问题。五是乡村治理更加有序。打开了人才振兴通道,吸引了大批外出务工人才返乡创业;集体经济的发展为建设美丽乡村、倡树文明新风夯实了物质基础和群众基础,促进了乡村善治,五大振兴全面起势。


我们在实践中感到,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的路,是在走“把群众组织起来,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的路。同时,在村庄层面的合作化还是低水平的,在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的基础上,扩大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的内涵,打造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的综合合作社;在纵向提高合作的层次、扩大合作的规模,乡镇大力推行建联合社,解决村级合作社办不了、办不好的事;县域要统筹规划布局、产业发展、政策资金、土地利用、公共服务,通过“在地工业化”“在地服务业化”,实现“在地城镇化”,进而实现城市与农村同步发展,逐步向着缩小城乡差别、实现共同富裕的远大目标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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