豬婆Anna
发表于 2012-4-7 12:57:11
小青年 发表于 2012-4-7 12:4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澄清一下。关于上次KT恶意刷广告我已经口头警告她了第二。她询问是否可以加入其他群。我也口头限制她的广告 ...
即使她再次加到进里面来没犯错,那么你呢?
你为何要出口伤害人呢?有必要直接伤害吗?
什么事情不能明明白白说个清楚吗?
会意万物
发表于 2012-4-7 12:59:35
年轻人,不懂事,估计是为了在他妞面前显示出在汕尾市民网的地位,你没私人跟他交谈,就出现了这一幕,年轻人下不了台,再加上素质低下。
小青年
发表于 2012-4-7 13:00:15
豬婆Anna 发表于 2012-4-7 12:5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即使她再次加到进里面来没犯错,那么你呢?
你为何要出口伤害人呢?有必要直接伤害吗?
那我就那句爆粗的事情跟你道歉。
你也必须要向被你T的人道歉。QQ383125326
发表于 2012-4-7 13:01:13
关注一下!
小青年
发表于 2012-4-7 13:03:27
会意万物 发表于 2012-4-7 12:5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年轻人,不懂事,估计是为了在他妞面前显示出在汕尾市民网的地位,你没私人跟他交谈,就出现了这一幕,年轻 ...
这就是你说的所谓的为了在妞面前显摆。
汕闽人0660
发表于 2012-4-7 13:05:33
小青年 发表于 2012-4-7 12:4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澄清一下。关于上次KT恶意刷广告我已经口头警告她了第二。她询问是否可以加入其他群。我也口头限制她的广告 ...
第三。汕尾市民网的群宗旨是什么。是团结,团结外部各方汕尾籍人员。群规是不可以恶意刷广告。不可以发色情图片。那请问汕尾市民网深圳群管理。在KICTY第二次加入群。违犯了那一条?
在KICTY第二次加入群。违犯了那一条?在此补充一下:凡从此群T出去的等于拉进黑名单不再给进的,我们深圳群管理方式以众不同,我们有我们的管理方式;方式是我自己订出来的;如对人身攻击等于不尊重人,一视同仁!我们深圳群一直都是很和好的,是一个很好的团队。别人不能做到,而我们可以做到。
小青年
发表于 2012-4-7 13:10:09
本帖最后由 小青年 于 2012-4-7 13:11 编辑
汕闽人0660 发表于 2012-4-7 13:05 http://bbs.swsm.net/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第三。汕尾市民网的群宗旨是什么。是团结,团结外部各方汕尾籍人员。群规是不可以恶意刷广告。不可以发色 ...
这个就是固执型偏见。
比如说一个贼。被警察抓去蹲监狱了,但是在监狱里他洗心革面。重新要做个好人,但是出狱后社会上知道他做过贼的人都在排斥他。
这个是不是跟你们制定的群规一样呢?别人是不能做到。你们做到了。!棒!要不我也不说汕尾市民网群是团结了。中国式团结。汕尾市民网发来贺电!!!汕尾市民网群团结抱成一团!
壹梦
发表于 2012-4-7 13:15:43
有问题,心平气和好解决,不要冲动,那是魔鬼!
火★龙★果
发表于 2012-4-7 13:17:01
火药味好足
南海十三郎
发表于 2012-4-7 13:17:35
小青年 发表于 2012-4-7 13:0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那我就那句爆粗的事情跟你道歉。
你也必须要向被你T的人道歉。QQ383125326
其实她发广告被T是正常的.无畏说要跟她道歉.因为她不值得去道歉!!!!如果你觉得她发广告被T而要求猪婆道歉,那说明你思想幼稚!!!!
小青年
发表于 2012-4-7 13:20:42
南海十三郎 发表于 2012-4-7 13:1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其实她发广告被T是正常的.无畏说要跟她道歉.因为她不值得去道歉!!!!如果你觉得她发广告被T而要求猪婆道歉 ...
你自己去想吧。说多我也觉得无趣。
汕闽人0660
发表于 2012-4-7 13:21:42
小青年 发表于 2012-4-7 12:4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澄清一下。关于上次KT恶意刷广告我已经口头警告她了第二。她询问是否可以加入其他群。我也口头限制她的广告 ...
那么你已经口头警告她了,为何她还要再发广告,是不是如犯在犯呢?
南海十三郎
发表于 2012-4-7 13:23:04
小青年 发表于 2012-4-7 13:2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自己去想吧。说多我也觉得无趣。
其实更多的是你应该站在管理者角度去想.而不是情绪化去想事情.
小青年
发表于 2012-4-7 13:24:34
本帖最后由 小青年 于 2012-4-7 13:27 编辑
汕闽人0660 发表于 2012-4-7 13:21 http://bbs.swsm.net/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那么你已经口头警告她了,为何她还要再发广告,是不是如犯在犯呢?
不良广告。。一条卖手机的汕尾市民网广告也是不良广告?求解释!并且自加群以后她也没发过广告!求深圳群各大管理给个合理解释。
小青年
发表于 2012-4-7 13:24:54
南海十三郎 发表于 2012-4-7 13:2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其实更多的是你应该站在管理者角度去想.而不是情绪化去想事情.
对。。。我错了。。。膜拜您了!
汕闽人0660
发表于 2012-4-7 13:30:45
小青年 发表于 2012-4-7 13:2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对。。。我错了。。。膜拜您了!
大家还是少说吧?以和为贵;和气生财。没有必要弄到大家都不好。
阳光汕尾
发表于 2012-4-7 13:44:22
小事一章
ben4425
发表于 2012-4-7 13:44:44
龙船狗肉鼎,复杂过上海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