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五十一次会议 任命郑俊雄为汕尾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8月31日,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晓强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杨扬主持召开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一次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汕尾市2020年市级决算草案的报告、关于汕尾市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汕尾市202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汕尾市2021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汕尾市2021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第二次调整方案的报告,决定批准2020年市级决算草案、2021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第二次调整方案。会议表决通过了《汕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办法(修订草案)》《关于汕尾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汕尾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终止的报告》《汕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罗世苑同志辞去汕尾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决定(草案)》。会议对《汕尾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修改稿)》进行第二次审议。 会议决定任命郑俊雄为汕尾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同时还进行了其他人事任免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蔡少华、黄宏伟、李汉流、彭永新、李惠文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林少文,市监委、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及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市人大各专委会副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列席会议。 记者 黄铭标来源:汕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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