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我们是为谁而振兴呢
关于乡村振兴战略,中央一开始就有三步走的设计,其中第二步是到2035年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第三步才是到2050年全面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达到“农业强农民富农村美”。2050年距今还有近30年时间,需要历经6个五年规划。未来15年将是中国新一轮快速城市化的15年,到2035年中国基本实现现代化之前的乡村振兴目标,与2050年“农业强农民富农村美”的乡村振兴目标,在战术内涵上是不同的。从我市绝大多数农村家庭来看,许多农民仍然是希望跳出农门的,很多进城的农民没有“乡愁”而只有“城愁”。我市除城市郊区外,当前农民大体可以分成三类:一类是进城并在城市获得稳定就业与较高收入的农民家庭,农村对他们来讲已经不是那么重要了;二类是全家进城却仍然未能在城市安居,或只有家庭青壮年进城而老幼妇孺仍然留村的农民家庭;三类是全家留村务农或在农村获得收入的农民家庭。第一类农民家庭可能只占一到二成,第三类农民家庭也只占一到二成,第二类则要占六到七成。
因此,未来15年的乡村振兴必须要重点考虑第二、三类农民家庭,尤其要重点考虑第二类农民家庭的情况,让他们可以保有农村这个退路,并持续从农业上获益。
乡村振兴强调产业兴旺、生活富裕。很重要的一点是,当前汕尾农民家庭主要收入来源是城市,而不只是农村。城市向农民开放所有务工经商机会,部分农民响应市场信号,抓住机遇提高了家庭收入水平,达到生活富裕。然而,在绝大多数二、三类农民家庭仍然要依托农村和农业机会来完成家庭劳动力再生产的背景下,不应当片面理解“产业兴旺”,将农村有限的土地资源强势向大户集中,更不应当将国家惠农资源重点支持农村大户。
这个问题问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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