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间风雪客 发表于 2021-9-13 11:49:06

我们要及时纠正我市在乡村振兴过程中的实践误区


从目前到2035年,乡村振兴的主要目标是实现农业农村基本现代化,主要应当服务于占农民绝大多数的相对弱势的群体,使其公平地分享基本现代化的成果,并为他们保留进城失败的农村退路,提供生产生活的基本保障与保底。

若按户籍来统计,汕尾户籍城市化率仅仅略超过45%,就是说,汕尾大多数人口仍然是农村户籍。换句话说,大约占人口总数15%的农民进城了却同时保留了农村户籍。

进了城却保留农村户籍人口的构成是比较复杂的,其中绝大部分是农村进城务工经商农民,部分人甚至在城市买了房。原因很简单,就是农村户籍在城里也没有什么不方便,而保留农村户籍可以保持在村庄中的权利,包括承包土地的权利和拥有宅基地的权利。

农民之所以有意愿保留农村户籍,并非他们不理性或想城市、农村两头占好处,而是他们对自己的处境十分清醒,担心进城失败,而为自己留下生存退路,这也是国家不强制进城农民退出农村户籍的原因。

汕尾仍然是一个后发地区,很难为所有进城人口提供均等的高水平社会保障。当进城农民有了返乡退路时,即使政府无法提供均等社会保障,因为农村有住房有土地,与土地结合起来,就容易获得低成本的生活。正因如此,农村成为现代化进程的稳定器和蓄水池。正是保留了农村退路,农民才敢于进城放手一搏。因此,在乡村振兴实践中,我们要纠正一些误区。
误区一:从“生活富裕”出发,反推认为农民要生活富裕,是不可能仅靠小规模农业、更不可能靠老人农业来实现的,因此,人为推动农村土地集中,对规模经营大干快上。有的地方甚至认为,只有平均达到200亩的家庭农场才能从农业中获得相当于城市的平均收入,因此,在政策上强推家庭农场,想方设法消灭小规模农业,更看不起老人农业,从而忽视了当前汕尾农村六七成农民家庭都存在“以代际分工为基础的半工半耕”家计模式,老人农业正是这个家计模式中的重要一环。

误区二:从“产业兴旺”出发,考虑到农村不再可能大规模发展第二产业,而汕尾人均耕地不足一亩田,可以容纳的农业产业发展空间相当有限,一些地方政府因此主推发展乡村旅游和观光农业,认为具备良好基础设施的乡村旅游产业势必是“生态宜居”的,这样子看起来就特别接近乡村振兴了。问题是,汕尾农村无比巨大,即使通过政府有限投资打造出来几个美丽乡村示范点,示范点的少数农民可以借观光农业和乡村旅游获得收入,并“生活富裕”,但这样的示范点究竟有没有大规模推广的价值和可持续性,仍值得商榷。

逆旅行人 发表于 2021-9-14 09:56:58

提醒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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