苜蓿656 发表于 2021-9-29 09:29:46

关于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征缴工作的一封信

全市广大城乡居民:
您好!首先非常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医疗保障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医疗保障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公平、增进人民福祉的重大制度安排。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织密社会保障安全网。对此,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一贯对医疗保障工作高度重视。
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可有效减轻疾病带来的经济负担。本市参保人可享有基本医疗保险(包括普通门诊、慢性病特殊门诊、住院报销)、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等三重保障,享有100元普通门诊年度报销限额;53种慢性病列入特定门诊报销范围,报销比例60%;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比例最高可达85%,年度医疗费用报销限额65.4万元;大病保险起付线为1万元,自负费用部分最多可报销85%;经认定的困难群体,还可享受医疗救助。
我市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期为2021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执行全国最低的个人缴费标准每人每年320元,各级财政补助标准不低于580元,继续实行特殊困难群众参保资助政策。
在此,我们敬请您在集中征缴期内及时为您及家人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为方便参保,您可以通过自助缴费、村(居)委代征代缴和各地办税服务厅等渠道进行本人缴费或代他人缴费(详见参保缴费指南)。
为能方便、快捷、安全就医购药,请激活医保电子凭证,主要有以下激活方式:1:在手机上下载安装“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 进行申领、认证和激活。2:在微信搜索“粤医保”,进入后点击“医保电子凭证”页面进行申领、认证和激活。
请关注“汕尾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及时了解最新的医保信息。



汕尾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9月28日

来源:汕尾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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