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320元 政府补助更多、医保待遇更高
本帖最后由 zhuo00 于 2021-10-1 16:09 编辑汕尾市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320元,比上年度增加40元,其实政府补助更多,今年补助标准不低于580元,将有力增强我市医疗保障能力,确保医保基金可持续运行,在保障和提升群众健康水平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年来,在医保个人缴费标准提高的同时,我市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落实和调整医保待遇保障政策,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的医疗保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倾力打造惠民医保。
1、落实普通门诊待遇2020年起,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可享受普通门诊待遇,年度限额100元,在汕尾市内镇级卫生院报销比例50%。
2、扩大门特病种范围我市门特病种范围扩大至包括高血压糖尿病等53种,报销比例从原来的40%提高至60%,年度限额平均提高1000元,不设起付线。
3、提高住院报销比例2021年起,我市提高居民医保参保人住院报销比例10%,居民医保年度报销最高支付限额达到了65.4万,切实减轻了参保人医疗费用负担。
4、提高大病保险待遇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为1万元,最低报销比例由原来的50%调整为60%。同时,对特殊人群实行倾斜政策,其中:特困供养、孤儿起付线降低为0.2万元,其他特殊困难人员降低为0.3万元,且不设封顶线。
5、实施医疗救助“二次救助”将合规医疗费用以外的自费费用纳入“二次救助”范围,年度最高救助限额提高到10万元;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医疗救助不设起付线和年度最高救助限额,救助比例100%,真正实现“零支付”。
城乡居民医保政策惠及千家万户,参保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险(包括普通门诊、慢性病特殊门诊、住院报销)、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等“三重制度保障”,一年一次参保缴费,全年医疗保障无忧!!!
来源:汕尾市医疗保障局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