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间旅馆被取缔...
汕尾市公安局治安部门组织城区、红海湾分局开展行业场所统一清查行动依法取缔无证经营旅馆2间
为全面排查消除治安管理安全隐患,确保国庆节期间我市社会治安大局稳定,净化全市酒店宾馆、民宿公寓等行业场所治安环境。按照市公安局组织开展的社会面治安整治统一清查行动工作部署,市局治巡支队组织城区、红海湾治安部门对酒店宾馆、民宿开展统一清查,并到红海湾指导集中隔离场所安保工作。检查期间,依法取缔无证经营旅馆2间。
此次统一清查结合《汕尾市公安机关治安部门打击整治行业场所突出治安问题专项行动方案》要求,通过明查暗访、集中整治、关停取缔等措施,重点检查旅店、民宿落实旅业治安管理制度、登记上传旅客信息情况、物防技防措施、场所经营情况以及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措施等情况。
期间,在城区、红海湾开发区共检查疫情防控隔离酒店2家,检查酒店宾馆、公寓、民宿等场所11间,对城区某商务公寓、某精品公寓涉嫌无证经营的情况,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四条、《广东省旅馆业治安管理规定》第十八条,依法予以取缔,并对上述公寓相关负责人进行行政拘留处罚。对城区某酒店中存在未如实办理旅客信息登记住宿,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对该酒店相关责任人依法作出行政罚款处罚,对红海湾开发区某某宾馆未落实《广东省旅馆业治安管理规定》行为责令停业整改。
汕尾警方提醒广大旅客朋友们:在汕期间需临时住宿的,应选择正规、招牌清楚、设有前台的旅业入住,遇到治安问题,应及时报警处理。警方欢迎广大旅客朋友们积极举报旅业内卖淫嫖娼、吸(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以及不登记身份证件入住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警方提醒所有旅业经营者和管理者,务必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公安机关的管理要求,认真落实旅客住宿实名制登记工作。公安机关将不断加强旅馆业检查工作,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将按照《广东省旅馆业治安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对违规旅业处以罚款、停业整顿乃至吊销特种行业许可证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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