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茂 发表于 2021-10-15 10:52:17

陆丰市乐渊种养专业合作社生猪养殖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生态环境部2018年4月16日颁布的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的规定,需对该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向公众公示,征求社会公众对该项目建设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态度和意见,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的名称及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陆丰市乐渊种养专业合作社生猪养殖场项目(2)建设单位:陆丰市乐渊种养专业合作社(3)建设地点:陆丰市大安镇坣贝村(4)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规划总面积约为27049.6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5284平方米。主要建筑包括哺乳舍、怀孕舍、一体舍、后备舍等,并配套建设职工宿舍楼、消毒区域、门卫房、环保处理设施及其他附属工程等,项目建成后年出栏1.6万头商品生猪。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名称:陆丰市乐渊种养专业合作社地址:陆丰市大安镇坣贝村二巷一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林焕洲18927923199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环评单位:东莞市泰德环保服务有限公司联 系 人:杨工                      联系电话:13926251907E-mail:36020212@qq.com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大朗镇美景中路61号201室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附件下载地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传真、电话联系等方式,发表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参与公众参与调查过程中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或单位住址及联系电话,以便根据需要反馈信息。
陆丰市乐渊种养专业合作社2021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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