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重拳打击行贿行为成为常态
行贿与受贿相生相连,行贿犯罪是导致腐败的直接根源。人们痛恨腐败、憎恶贪官,但在为贪官受到法律严惩而拍手称快的时候,却往往容易忽略隐藏在受贿者背后的行贿者。当前,行贿者乐此不疲,除了其所获往往比所付要丰厚外,更为重要的原因是长期以来行贿即使被查处,受到的惩罚相对偏轻,导致“前贿后继”现象屡禁不止。
“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今年全国两会通过并已经施行的监察法明确规定:对涉嫌行贿犯罪的涉案人员,“监察机关可以依照前款规定采取留置措施”。 随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深化和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制度越来越健全,给行贿者套上了“金箍”。
遏制“前贿后继”现象,要让重拳打击行贿行为成为一种新常态。打击行贿行为要聚焦问题、突出重点。
纪检监察机关与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建立对行贿人的联合惩戒机制,形成联合惩戒行贿的工作合力,提高治理行贿的综合效能。对那些多次行贿、巨额行贿及向多人行贿,特别是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的;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的;在国家重要工作、重点工程、重大项目中行贿的;在组织人事、执纪执法司法、财政金融、安全生产等领域行贿的;实施重大商业贿赂的行为,决不姑息迁就,依法予以严惩,让行贿者“竹篮打水一场空”“偷鸡不成蚀把米”“赔了夫人又折兵”。
探索推行行贿行为“一票否决”制度和行贿人“黑名单”制度,研究对行贿人作出市场准入、资质资格限制等措施,对有行贿记录的企业和个人禁止参与土地出让、工程建设、政府采购、资金扶持等政府项目,使行贿的后果成为“难以承受之重”。
同时,加大查处行贿的宣传力度,通报曝光典型案例,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彰显对贿赂零容忍的坚定决心。只有让行贿行为如老鼠过街、人人喊打,让受贿者在腐败面前望而却步,使受贿者“不敢收”、行贿者“不必送”成为常态,才能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在全社会培育起廉洁守法的理念。
说得好。{:5_142:}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