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家国 发表于 2021-11-5 08:05:18

我市乡村建设要按照规律办事


要避免把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对立起来。乡村振兴,经济发展是基础,生态环境是重要支撑点,二者相辅相成。要把二者有机结合起来,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既科学开发可持续利用自然资源,又建设生态宜居宜业的新时代乡村,实现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双赢。不能走先污染后治理的发展老路,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一时的经济增长。
  
要避免把城乡建设割裂开来。推动乡村振兴,不能走过去城镇建城镇、乡村建乡村的老路,而要着眼于全面建设现代化国家,促进城乡在规划布局、要素配置、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生态保护等方面协调联动、融合发展。同时,也不能简单套用城市化的理念和模式,使城乡建设格式化、同质化,而要让城镇有城镇的气质、乡村有乡村的风情,既各具特色、各美其美,又和谐一体、美美与共。
  
要避免大拆大建。推动乡村振兴,应做到规划先行、科学有序,切忌大拆大建。要吸取大干快上搞建设的历史教训,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湖、少拆房,珍惜乡村的地域特色、民族差异、文化个性,保护好文物古迹、传统村落、民族村寨、传统建筑、农业遗迹等,注重体现乡土风情,保留原生态,不因发展而破坏生态环境人文资源,留住农村之“形”,护好乡村之“魂”,让人们有乡味可思、有乡愁可品。
  
要避免搞“一刀切”。推动乡村振兴,总的目标和要求是一样的。但我国地域辽阔,各地自然条件、地理区位、资源禀赋和发展基础千差万别。无论是乡村振兴规划设计、时序安排,还是主导产业、发展模式选择,都要从实际出发,做到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不能搞整齐划一“一刀切”,不能搞千村一面“一模式”。不然,最后付出的代价很大,成果却有限,甚至可能劳民伤财、得不偿失。

临风不自傲 发表于 2021-11-5 08:58:37

那是。违背规律做事情,只有死路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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