厘清村级权力边界,完善运行机制,使权力运行可追溯、可查证、可监督
规范村级小微权力运行是夯实乡村治理根基的关键。在纪委监委专责监督层面,我们着重设定监督标准、理顺监督机制,以开展村集体“三资”提级监督工作为契机,搭建了“职能部门提级监管先行,纪委监委提级监督跟进,区、镇街、村(社区)三级联动”的基层监督工作机制,构建起“室组地”协同以及“县(市)区纪委监委、镇街纪(工)委、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联动监督模式,并明确了各监督主体监督范围、监督职责,实现同频监督查问题、专项监督挖问题、村级监督报问题、执纪执法治问题。
在引导村民自主监督层面,我们一方面以“一镇一清单、一村一清单”为导向,推动涉农领域相关单位及农村基层组织梳理完善小微权力清单,进一步厘清权力边界、规范操作流程,建立起切合基层特点、简明高效、操作性强、常态长效的小微权力运行机制。另一方面,推动健全村务公开机制,将示权公开情况纳入村干部廉政考核范围,推动实现决策规范化、权力运行透明化,构建村民自主监督、纪委监委专责监督工作格局,在监督基层小微权力上形成了内外结合、相辅相成的监督体系。
小微权力之所以失范,关键在于“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群众监督太弱”。我们抓住权力行使过程可检查、责任可追溯的核心环节,推动监督力量向基层下沉。首先是坚持“抓书记、书记抓”“抓系统、系统抓”,督促各级党组织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制定出台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制度,在市县乡村四级党组织中推行季度监督清单模式,以清单化监督规范涉农小微权力运行。
我们构建“市县乡村”四级联动监督体系,市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检查室和乡镇纪检监察机构分层级分片联系,紧盯所联系县、乡、村涉农小微权力运行开展监督。在村级监督层面,建立村社廉洁工作站,组建了由乡镇(街道)派出廉洁监督员、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委员、群众代表等组成的联动监督队伍,并赋予他们监督权、建议权、反映权,对农村小微权力开展近距离、常态化监督。
其次,是建设涵盖惠农惠民政策资金项目等在内的大数据监督平台,群众能随时随地了解惠民政策、查询村集体“三资”运行、掌握项目进度等,使权力运行的每一个环节都可追溯、可查证、可监督。同时,积极探索“室组地”联动监督、联合办案等机制,着力推动同级监督强起来。
推行权力清单化、履职程序化、监督科技化、问责常态化的监督体系,让村干部在权力清单面前,都清楚自己该干什么,不能干什么,责任权力是什么,确保在制度的框架下履职用权,用制度规范办事流程,用制度管控权力行使,用制度防控工作风险。
探索村集体“三资”提级监督新路径,聚焦村集体“三资”管理中的难点、痛点,涉农政策落实等细化监督表单,建设智慧监督平台,确保提级监督督在关键处、查出真问题,为乡村振兴打好村级经济内生动力基础。同时,以清廉乡村“智慧管家”为载体,强化廉情直报功能,让群众能够随时在线反馈问题,打通内外监督“双循环”通道。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