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告别绝对贫困,迈入共同富裕阶段
早在2018年以来,汕尾脱贫攻坚“八大行动”即:实施脱贫成效提升行动、实施攻坚责任落实行动、实施政策保障深化行动、实施产业就业推进行动、实施党建扶贫行动、实施资金严管提效行动、实施夯实脱贫基础行动、实施问题整改行动。据了解,汕尾对照脱贫攻坚目标,聚焦考核标准要求,围绕实现“两不愁、三保障、一相当”(即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基本公共服务主要指标相当于全省平均水平)目标,到2020年,汕尾消灭绝对贫困。放眼全国,从宏观层面看,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共同富裕奠定了物质基础。2020 年,中国 GDP 总量达到了101.6 万亿。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 GDP 总量已经接近第一大经济体美国的 75%,人均 GDP 超过 1 万美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进入到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历史阶段。
但经济发展中的不平衡、不充分现象依然存在。一方面,近20年来,全国居民收入基尼系数长期位于0.45-0.5的高位,2020年仍达0.468,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国贫富差距问题。另一方面,新常态后难以避免增长速度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三期叠加”的复杂局面。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主要矛盾从重效率、重增长转为重分配,即从“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与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转变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与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此后,又提出“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正确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上述命题,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对“共同富裕”的认识达到了新的理论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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