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农村集体可以统一经营吗
统一经营是农业生产的一种管理体制。主要特征是: 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占有权、经营权,以及产品的分配权结合在一起,统一筹划一切生产经营活动; 土地实行统一安排,财务收支实行统一核算,劳动成果实行统一分配。自合作化以后的20多年时间,我国农业中的集体所有制经济一直沿用统一经营这种模式。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发展,广大农民扬弃了与生产力不相适应的集中统一经营的这一旧的模式,创造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统一经营与分散经营相结合的经营方式。因此,家庭联产承包制改变了中国一穷二白的面貌,不仅实现了几千年来中国人吃饱穿暖的美好生活愿景,而且为城市改革提供了经验借鉴和实践探索。
但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来,农村社会环境已发生了根本性变化,过于强调分散经营的一家一户生产模式的弊端逐渐显露出来,国家审时度势,及时提出壮大集体经济、提高统一经营程度。客观上讲,农村集体统一经营至少有三个方面的理由:
一是规模效应需要统一经营。分散经营成本高,尤其是在化肥、农药等购置上不具有比较优势。通过土地适度集中实现适度规模经营就成为解决生产成本的重要手段,而统一经营又是实现适度规模集中的重要途径。
二是解决基础设施投入问题需要实现统一经营。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具有很强的外部性,一家一户不可能实现基础设施的投入和改善,这需要统一经营予以解决。
三是增强议价能力需要实现统一经营。单家独户的农户难以有农产品的生产议价权,这需要把农户组织起来统一经营。
总而言之,规模经济、基础设施外部性和增强议价能力是实现统一经营的重要原因。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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