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把村医纳入乡村一体化管理
有人说:“村医过去叫‘赤脚医生’,现在叫乡村医生,但他们的身份始终没有变,仍然是农民。”半工半农的身份,使村医陷入了“凡是对农民有的政策他们就可以享受,凡是对农民没有的政策他们就不能享受”的尴尬境地。
根据国办的实施意见,汕尾各地逐渐结合实际,建立乡村医生退出机制。确有需要的,村卫生室可以返聘乡村医生继续执业。同时要求加强乡村医生管理,由乡镇卫生院定期对乡村医生开展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和财政补助的主要依据。
在乡村一体化发展的框架下,汕尾各地村医的身份、考核、养老方式等正在转变。很多村庄,出现功能齐全、装饰风格标准统一的村卫生室。在某村140平方米的村卫生室布置得干净整洁,10余名村民有序地等着看病拿药。这里相当于镇卫生院的一个派出机构,村医也是卫生院的派出人员,工作地点由卫生院调配,工资每月也是由卫生院按考核结果发放,卫生室里上至医疗器械、药品,下至办公用品、水电费都由卫生院统一负担。虽然是村医,但在乡村一体化管理下,能和镇卫生院里的医生享受同样的待遇,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
现在每月收入稳定,有更多时间可以做公共卫生服务。另外,有了养老保险,退休后每月能拿到近2000元的退休金,这个钱数还会逐年上涨,这使乡村不再为退休而担忧。
在乡村一体化管理下,村医担心的医患纠纷问题也将得到解决。由于村卫生室的法定代表人由乡镇卫生院院长担任,一旦在卫生室出现医疗纠纷,将直接由法定代表人出面解决。此外,乡镇卫生院为村医缴纳的医疗事故责任险也能发挥一定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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