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两字说出来有几个味道
所谓的“配合”,从字面分析,我们拆成“配”和“合”。这两个字都是双方共同的动作和行为的字,这点很好理解,小学三年级的小朋友都能理解,在这里我就不陈述了。如果还理解不了,建议回去小学函授几年再说。既然如此,“配合”就是既要讲究提出“配合”要求别人“配合”的人做出“配合”的诚意和行为也要“配合”的对象做出他们的诚意和行为。正如洞房花烛夜的“鱼水之欢”不也是要讲究默契的吗?这就是配合。由此我们把“配合”两个字放在现实语境和现实生活中翻炒,不同的人在不同的事面前说出“配合”或者要求他人“配合”就能尝出不同的味道了。有原汁原味的“配合”之味道也有炒湖了的臭味和吃相很难看的“配合”味道云云。
当一个人或者一群人又或者一个公司企业组织单位部门团体向他人或群体提出“配合”的要求,这时没有说明“配合”的目的和意义也没有陈述“配合”的必要性,更没有提供他人“配合”自己的行为的先决条件,这叫人怎么配合?这种所谓的“配合”一点都不是配合,而是强迫、压迫!也是折磨。尤其是一方只知道强烈要求另一方“配合”而另一方的利益受损,这怎么看都不像是配合吧?这完全就是强迫!强迫别人做自己希望看到的结果,不管别人是否利益受损,就是这个事实!当人们的利益受损的时候,那不是“配合”而是奉献。试问一下人们是要在有限的人生道路上“吃饱换饿”吗?对自己没有直接意义的行为,以所谓的“配合”之名来呼唤,每一声所谓的“配合”都是令人作呕的。当某个公司的人员无缘无故叫你配合他们办事,他们给你什么利益了吗?如果没有,我们没有义务配合人家。如果双方都有利益,就算损害一方的利益而另一方做出补偿,那样的才是配合。懂了吗?
真正的“配合”应当是向他人提出“配合”的要求的时候应当尽量减少对他人利益的损害,如果有足够的智商和能力,应当避免影响他人的作息和谋生。当然了,我们看不到有这样人在我们身边出现过。那么,我们剩下的“配合”,其味道就极端难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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