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有人因这事被抓...
甲东镇行政拘留非法燃放烟花爆竹人员2月7日,我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在执法过程中,发现石清社区居民李某某在石清广场聚集人群燃放爆竹,此过程中未佩戴口罩。该行为已违反陆丰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春节、元宵期间禁止生产、销售、储存和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的通告》(陆府通〔2022〕2号)相关规定,其行为构成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之规定,甲东派出所对违法嫌疑人李某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理决定。
我镇将继续按照陆丰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春节、元宵期间禁止生产、销售、储存和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的通告》要求,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保持高压打击态势;对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坚持“零容忍”,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全力保障我镇辖区内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来源:大甲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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