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刘某因这事被拘...
甲子镇开展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储存和燃放烟花爆竹专项行动春节期间,为切实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储存和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有效减少环境污染、噪音污染,全力营造安定祥和的节日气氛。甲子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持续组织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专职消防队联合各村(社区)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储存和燃放烟花爆竹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全镇共出动执法人员180多人次,执法车辆(含摩托车)120多车次,收缴各类烟花爆竹7车。
2月10日晚,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专职消防队在开展专项巡查过程中,在望湖社区发现李某某在家中违规储存烟花爆竹,违反了《陆丰市人民政府关于春节、元宵期间禁止生产、销售、储存和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的通告》(陆府通〔2022〕2号)有关规定,随即对烟花爆竹进行查扣,并将涉事人员移交派出所进行调处。目前,该违法人员李某某因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7天。
此外,针对部分不法商贩采用网络方式非法售卖烟花爆竹的行为,镇执法人员通过开展全面摸排和线索经营,依法查处违法嫌疑人刘某某,并移交派出所作进一步调处。经询问,违法人员刘某某对其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已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5天。
在此,我们提醒广大群众朋友: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切莫心存侥幸、以身试法,镇相关部门将加大查处力度,严厉查处生产、销售、储存和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许愿灯)等违法犯罪行为。请广大群众朋友积极行动起来,爱护环境,文明生活,共同营造安宁、和谐、清新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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