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防疫指办〔2022〕25号 : 关于1名密切接触者行程轨迹的通报
关于1名密切接触者行程轨迹的通报2022年2月20日晚,我县接外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协查函,涉及我县密切接触者1名,目前已对排查到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落实隔离管理,对重点场所开展管控及消杀,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首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现将1名密切接触者在我县的行程轨迹公布如下:为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海丰县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提示广大市民群众:1.请与上述密切接触者在同一场合、同一时段有交集或接触的人员,主动向所在村(社区)报备,并配合落实好核酸检测、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请前往就近核酸检测点或设置的临时核酸检测点进行核酸检测。
2.如出现发热、干咳、腹泻、乏力等可疑症状,不得自行购买和服用药物,应自觉避免接触他人,规范佩戴口罩后,到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就医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3.接种疫苗仍然是预防新冠肺炎的有效措施,请符合条件的广大群众尽快前往就近接种点接种新冠疫苗。
4.请广大群众密切关注官方权威发布消息,做到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继续做好各项防控措施,守护好自己和家人的健康。
海丰县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2022年2月20日
来源:海丰县融媒体中心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