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坟通告
迁坟通告因中央商务区品清湖片区基础设施(广东滨海旅游公路汕尾品清南岸段工程)建设需要,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捷胜镇人民政府受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的委托,拟对捷胜镇前进经济联合社、联安经济联合社、大流经济联合社位于前进水库旁后澳山范围部分集体土地进行征收,作为广东滨海旅游公路汕尾品清南岸段工程(捷胜段)项目用地。现将项目区内坟墓迁移有关事项通告如下:迁移范围:东至后澳山,西至前进水库溢洪道,南至前进水库副坝脚,北至桑椹场水池。凡在上述规划控制区范围及周边的坟墓、金斗权利人、利害关系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于2022年3月18日前到所属村委会办理登记手续并自行迁坟,逾期未迁移的,视为无主坟处理。镇政府将联合有关职能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对拒绝、妨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禁止一切人员在项目征地拆迁范围新建坟墓、金斗,否则一律按无主坟处理;对伪造坟墓、金斗、骗取国家迁坟补偿款或冒名认领坟墓、金斗的人员,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前进村委会联系人:魏书记19925055715
大流村委会联系人:陈书记18475080518联安村委会联系人:黄书记18102889480
特此通告
汕尾市城区捷胜镇人民政府2022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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