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 坟 通 告
汕尾市城区东涌镇人民政府迁坟通告汕市区东通字〔2022〕1 号 为实施汕尾市区建设总体规划,因市重点交通建设项目中央商务区品清湖片区基础设施(广东滨海旅游公路汕尾品清湖南岸段工程)建设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以及汕尾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中央商务区品清湖片区基础设施(广东滨海旅游公路汕尾品清湖南岸段工程)用地组卷报批和实施土地征收工作的函》(汕自然资函〔2021〕1378 号)的有关规定,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已对中央商务区品清湖片区基础设施(广东滨海旅游公路汕尾品清湖南岸段工程)项目用地实施征收。为确保工程建设顺利推进,现将有关迁坟事项通告如下:一、迁坟范围:位于汕尾市城区品清湖南岸,整体呈西—东走向,主线起点接滨海大道长富山段,终于沙海“象鼻山”,途经青龙头山、石厝后山、六公坡山、黄土坡山、虎地山、面前领山、王爷山、排仔山,用地范围包括东涌镇新安村委、民群村委、民进村委等地(具体以征地红线图及施工现场为准)。
二、迁坟限期:自通告之日起30日内。 凡上述红线图范围内(以施工现场为准)的坟主,请于本通告之日起30日内到所在村委会办理迁坟有关手续并自行迁移。逾期未迁者,将依据相关法律予以处置或按无主坟处理。
特此通告
东涌镇政府联系人:郑新船13729583823新安村委会联系人:唐本祥13729548378 罗方凛15218131218
民群村委会联系人:李走13543154672民进村委会联系人:陈朝发15986790746
汕尾市城区东涌镇人民政府2022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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