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飙车党”被查处...
https://v.qq.com/x/page/b3327tsv75b.html风驰电掣的车速震耳欲聋的引擎声呼啸而过的身影一些年轻人为了追求惊险刺激驾驶非法改装的摩托车在街头飙车“炸街”不仅影响群众日常休息而且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为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出行环境,3月8日,陆丰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碣石中队查处两起飙车违法行为。
近期,有群众举报,在碣石镇滨海路经常有未成年人飙车“炸街”,严重影响到群众的日常生活,陆丰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碣石中队接到举报后,立即进行查处。在陆丰市公安局合成作战中心的协助下,充分利用智慧新警务技术,锁定两名飙车违法嫌疑人,并将其传唤至碣石中队接受处理。
经询问,两名摩托车驾驶人曾某某(男,13岁,陆丰市碣石镇人)、温某某(男,15岁,陆丰市碣石镇人)均对驾驶摩托车飙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因两名违法行为人均未成年,民警通知监护人到场,办案民警向两人及其家属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告知飙车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及后果,责令其监护人加强对子女的日常行为监管,严禁其未成年子女驾驶摩托车,两人签订保证书后由监护人领回家继续加强教育。碣石中队依法暂扣两辆无牌证摩托车。
接下来,陆丰交警将继续严查严处违法飙车行为,加强路面巡逻管控,对飙车等违法行为保持高压严打态势,保障市民出行安全。
飙车行为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刑法》132条,情况严重的将构成危险驾驶罪。
《刑法修正案(八)》第22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两高在关于执行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五)》中,将此犯罪行为确定为危险驾驶罪。
陆丰交警提示希望广大群众,摒弃交通陋习,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要贪图一时刺激而参与摩托车飙车的违法行为。驾驶摩托车要做到有牌证,带头盔,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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