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蒂少女 发表于 2022-3-14 09:45:00

关于汕尾市城区1名密切接触者的活动轨迹通报

关于汕尾市城区1名密切接触者的活动轨迹通报2022年3月12日12:00左右,我区接到汕尾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转来协查函,有一名密切接触者在我区。接函后,我区第一时间按照防控方案要求启动应急响应,立即开展追踪管控、流调、核酸采样检测和消毒消杀等应急处置工作。目前,该名密切接触者已转入集中隔离点隔离,核酸结果呈阴性,现将该密接人员的主要活动轨迹情况公布如下:

https://mp.dayu.com/dayu/image?t=1647222199230&s=0217ca436c77bbc94edf3fcc5fdede40&p=95a1f4676e59df62512298bbc5fd7f4ed0372e3c8bffc14f54833e09b46de4efff6551aa321407ecbdc34feba097f0f4f27e92aae4548201bc2a2c968ffd6cd5ebba23661bc9eb03af41b51b0f62ba50&w=e1876cb782f1e838d3f16c3c0ad29696

为全面落实接触人员排查工作,请与该名密接者有密切接触的人员立即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单位报告,配合落实健康管理措施;如在以上时间段有到过相关区域活动的人员,请按照防控工作要求就近到核酸采样点进行采样检测,戴好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实告知医务人员相关旅居史。​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市民朋友如接到相关部门通知为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请第一时间自我隔离,并向所在村(社区)报告相关情况,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如您从中高风险地区或涉疫重点地区返城区,要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村(社区)报告,居家不外出,并按要求积极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请广大居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恐慌、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主动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个人健康防护措施,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良好卫生习惯,抓紧接种新冠疫苗加强针!

汕尾市城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2022年3月12日来源:汕尾市城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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