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司法局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最新法律指引
为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推动依法科学精准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汕尾市司法局经组织力量汇总梳理,形成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最新法律指引》(以下简称《指引》)。 《指引》罗列了法律知识问答16个,重点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有关内容,包括政府及其部门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的职责权限、单位和个人配合有关部门疫情防控工作的义务和责任、偷越国(边)境的违法违规行为、拒绝配合疾控部门开展的疫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的法律责任规定等内容,为当前防控疫情提供法律参考,增强广大干部群众依法防疫意识,将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贯穿疫情防控工作全过程。来源: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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