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
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不久前,人民网第21次全国两会调查结果出炉,“依法治国”当选十大热词之首,体现了人民群众的新期待。 法治建设水平和制度创设能力,是一个国家外树形象、内聚民力、永续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十八大“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新16字方针开启了我国依法治国新时代。十八大报告中用宪法的平等原则反人治、反特权、反腐败,强调了司法职权独立始终是宪法对于司法的第一原则和根本原则,呼吁用法治保障社会管理体制创新,突出法治对公共权力的制约……以上种种,表明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入了新一阶段。 依法治国的价值目标有很多,比如实现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实现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建设五位一体建设,建立一个公正合理的社会秩序。而保障公民权利不受侵犯,保障公民权利的正当行使则是其根本的目的。公民权利得不到保障,其他的目的也无法实现。要通过法治保障人权,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让广大人民群众在法治进程中得到更多实惠。特别是通过法治消除贫困,缩小贫富差距,实现社会公平正义,让人民增加更多的幸福感,这才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之义。 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当前,我国正处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加需要依靠法治,必须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全过程,落实到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各方面,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