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获9人...
近日,在汕尾市反诈骗中心和市公安局刑警支队等有关部门的支持帮助下,陆河县公安局通过深度研判、精准摸排,成功打掉一例利用新型GOIP设备实施诈骗的犯罪团伙,抓获涉诈违法犯罪嫌疑人9名,缴获作案设备一批。犯罪嫌疑人丘某榕
今年3月,陆河县公安局接汕尾市反诈骗中心推送涉诈线索:在陆河县辖区内有犯罪分子利用新型GOIP设备为境外诈骗分子提供语音拨打服务。接到线索后,该局高度重视,要求刑侦大队牵头成立专案组,立即开展研判调查工作,确保一网打尽。刑侦大队迅速牵头网安大队等部门成立专案组,立即组织警力对该涉诈线索开展深入研判和打击查处工作。
犯罪嫌疑人杨某江
专案组在汕尾市反诈骗中心和市公安局刑警支队等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帮助下,经过深度分析研判,同时结合大量的调查走访,迅速锁定了涉嫌将自己手机卡出售给诈骗团伙的违法嫌疑人李某辉(男,17岁)、李某锦(男,16岁)、李某林(男,22岁,均为陆河县上护镇人),并于3月11日在上护镇分别将上述3名违法嫌疑人抓获归案。
犯罪嫌疑人李某
经进一步扩线深挖,专案组逐步摸清了这起利用新型GOIP设备进行作案犯罪团伙的组织架构、运行流程、人员信息和落脚点,并迅速开展收网行动。4月7日,在水唇镇抓获犯罪嫌疑人主犯丘某榕(男,20岁,陆河县水唇镇人),现场查获新型GOIP设备1套、手机7部和作案手机卡5张。在河田镇抓获犯罪嫌疑人杨某江(男,22岁,陆河县河田镇人)和李某(男,19岁,陆河县河田镇人),成功查获新型GOIP设备一套及其他作案手机卡一批。专案组乘胜追击,分别于4月11日、12日,将涉嫌出售自己手机卡的违法嫌疑人李某能(男,16岁,陆河县上护镇人)、叶某轩(男,17岁,陆河县河田镇人)、彭某业(男,17岁,陆河县水唇镇人)查获归案。
经查,犯罪嫌疑人丘某榕、杨某江、李某对其在网上受境外诈骗分子高额回报诱惑,接受雇佣并操作新型GOIP设备为境外诈骗分子实施诈骗提供帮助并非法获利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违法嫌疑人李某辉、李某锦、李某林、李某能、叶某轩、彭某业对其将自己手机卡出售给诈骗团伙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违法行为人
目前,犯罪嫌疑人丘某榕、杨某江、李某已被陆河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并收缴违法所得共44901元人民币;违法行为人李某辉、李某锦、李某林、李某能、叶某轩、彭某业已被陆河县公安局依法处罚并收缴违法所得共2100元人民币。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向他人非法出售、出租、出借本人银行卡、支付账户和电话卡、相关通联账户,经查实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的,有可能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两卡”——即手机卡、银行卡。其中,银行卡既包括个人银行卡、对公账户、结算卡,同时还包括非银行支付机构账户,即大众常用的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请合法使用银行卡、电话卡。已有向他人非法出售、出租、出借本人或单位银行卡、电话卡的人员或单位机构,要及时到相关营业网点进行注销账户,以免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切记: 自身“两卡”莫出售,他人“两卡”莫购买。千万莫贪蝇头小利而以身试法,从而沦为诈骗分子的帮凶!来源:平安陆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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