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坟爷”团伙漏罪漏犯追查进入最后攻坚期 举报人呼吁汕尾经侦加大侦办力度
本帖最后由 林键国 于 2022-4-17 15:25 编辑广东“坟爷”团伙漏罪漏犯追查进入最后攻坚期举报人呼吁汕尾经侦加大侦办力度
备受社会关注的广东陆丰“坟爷”林耀昌涉嫌贷款诈骗系列案件,在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广东省公安厅、汕尾市公安局党委的高度重视并先后调离公安机关原办案人员后,经汕尾市人民检察院启动立案监督程序,补侦工作有序推进需加大力度。
据办案机关反馈,陆丰市农信社原理事长刘昭群因涉嫌违法发放贷款罪已于2021年4月22日被立案侦查,并于2021年10月被网上追逃;广东佳明评估公司人员涉嫌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也正在依法追诉;此前备受争议的被陆丰农商行两次转移还贷的2000万元犯罪所得收益资金,也已在2021年2月9日正式撤销还贷,并进行了冻结查封。举报人对此给予高度评价,但因该系列案尚有其他重要漏罪漏犯此前涉嫌被久拖不决,仍不免担心。
根据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认定,“坟爷”林耀昌诈骗陆丰市农信社贷款共5笔合计6030万元。上述贷款均发生在刘昭群任职陆丰市农信社理事长期间,刘昭群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公安机关对其立案追逃,彰显了法律的公平正义,但希望尽快查实其全部涉案金额,做到不枉不纵。
同时,“坟爷”林耀昌涉嫌诈骗贷款涉及陆丰农信社及多个分社,诈骗手法类似,意图明显,因此陆丰农信社参与涉嫌违法发放贷款的领导及涉案人员不止刘昭群一人,各个发放贷款的信用社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均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另一方面,涉嫌参与“坟爷”林耀昌团伙诈骗贷款的袁玉红等人至今未被立案抓捕。此前据公安机关原办案人员吴某某、钟某某反馈,称2016年12月16日,对“坟爷”林耀昌等人立案,但却未明确“等人”是谁,“等人”也没归案,如已经对袁玉红、袁瑞敏、林春强(另犯他案获刑三年)等人立案侦查,但至今未有抓捕或进展,恐是否因拖延而导致犯罪分子趁机逃脱。
针对影响“坟爷”林耀昌、从犯林汉招定罪量刑的广东建诚评估公司评估人员,此前经多次举报仍未立案。
经汕尾市人民检察院、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查认定,“坟爷”林耀昌在诈骗780万元贷款过程中,其用于抵押的土地在办理抵押登记之前,其中两块土地共4800平方米(陆府国有(2001)字第0100434号、0100435号)已被征用,厦深铁路从抵押土地横跨而过。
当时,为该涉案贷款抵押土地提供评估服务广东建诚评估公司评估人员在这种情况下,仍将陆府国用2001字第0100434号仓库用地6500平方米以居住用地的标准评估为4517500元,将陆府国用2001字第0100436号生活配套用地6500平方米以居住用地的标准评估为4517500元,将陆府国用2001字第0100435号办公宿舍用地6000平方米以居住用地的标准评估为5700000元,将陆府国用2001字第0100437号晒场用地6000平方米以居住用地的标准评估为3360000元,总价1800多万元。
对于广东建诚评估公司人员近六年仍未被依法立案侦查一事,举报人林键国一直坚持举报,汕尾市人民检察院也收到材料并启动了立案监督。
汕尾市公安局办案部门也有电话回访称,已要求陆丰市自然资源局出具相关报告交由第三方重新鉴定,再根据相关鉴定决定是否对建诚评估人员立案侦查。
实际上,该涉案土地当时办理抵押的他项权证登记性质明确不是居住用地,但评估人员涉嫌以该证记载七十年使用期为由,就认定为居住用地,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并且建诚评估公司评估人员应当明知其中两块土地早被厦深铁路征用,并已经建成铁路通车的事实,”这有与陆丰市自然资源局林某胖(涉及此案于2021年2月已被陆丰市纪委监委立案但未被移送司法机关)等人故意虚假评估价值的嫌疑。
针对建诚评估公司评估人员涉嫌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的行为、同案犯袁玉红、袁瑞敏、林春强等人未归案审查或立案的情况,汕尾市人民检察院曾于2020年11月启动立案监督,并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同时公安部、广东省公安厅等有关部门也多次督促,但至今仍未明确是否应抓捕或立案或许是另有他因。
对于这些举报事项,汕尾市党委政府、省公安厅等有关部门十分重视,举报人相信汕尾警方能够理解举报人的举报,也希望汕尾市人民检察院尽快将立案监督措施落实到位,更希望原帮人马及时收手,推进办案机关尽快依法处理“坟爷”林耀昌团伙贷款诈骗案的漏犯漏罪。
呼吁汕尾经侦加大侦办力度! 呼吁汕尾经侦加大侦办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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