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检察机关出台电子产品翻新产业规范
4月25日,在第22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前夕,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举办的“电子产品翻新产业高峰论坛”上,发布了《深圳市检察机关电子产品翻新产业知识产权刑事合规指引(试行)》。这是全国首个由检察机关发布的产业刑事合规指引,是深圳检察机关统筹推进知识产权保护与企业合规改革、统筹推进检察办案与行业治理的又一探索和尝试。 回收翻新旧电子产品市场巨大。深圳市检察机关在近年来司法办案中发现,电子产品翻新商标侵权犯罪案件频发,约占商标侵权类刑事案件的1/4。电子产品翻新产业发展与国家鼓励循环经济的重大导向相一致,但由于合规标准缺失,侵权和犯罪界限模糊,合规意识强的头部企业谨慎观望,不计后果的小作坊大肆侵权乃至犯罪,导致市场上存在“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影响产业健康发展,迫切需要在产业层面制定知识产权刑事合规指引,厘清知识产权侵权犯罪的底线,为产业全面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在全面梳理总结近年来深圳市电子产品翻新产业知识产权侵权犯罪案件特点、深入开展理论研究和市场调查的基础上,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出台了这份《指引》,旨在提高从业者规范意识,整治产业发展乱象,帮助电子产品翻新产业提高防范和化解合规经营风险的能力,最终实现产业规范化运行,全面保护产业从业主体、知识产权权利人和消费者三方合法权益,为促进循环经济、绿色发展,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贡献深圳检察智慧、深圳检察力量。 《指引》正文分为目标、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知识产权刑事合规指引五部分,明确了电子产品翻新产业知识产权刑事合规的总体原则,从必要性指引、禁止性指引、推荐性指引等方面,提出了引导产业主动充分披露信息,显著标注“翻新”标识,选用可靠零部件,提供一定期限保修服务等15条指引要求。同时,还公布了披露翻新信息的示范文本。 此次高峰论坛采用“线上+线下”的方式,深圳、北京、上海、广州、武汉五地连线。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余新喜作了主题演讲。最高人民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副厅长宋建立,广东省人民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副主任张龙军,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彭学龙、上海大学教授陶鑫良、同济大学教授许春明,华为、苹果、荣耀、OPPO、万物新生等企业界代表,方达所等律所代表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出席并发言。与会人员对《指引》予以充分肯定,并建议向全国推广。来源: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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