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资信 发表于 2022-4-27 17:40:24

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五一”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

全市相关经营者:  目前我市疫情防控已进入常态化,值此“五一”小长假期间,为了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和《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特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和《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及政策,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切实加强价格自律管理。要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守信的定价原则,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  二、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切实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三、各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经营者在节日期间,特别是开展促销活动中,要认真规范自身的价格行为,做到明码标价,规范各项价格促销行为,合法合规促销,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方式,诱导他人进行交易,欺诈和误导消费者。  四、旅游景点要做好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公示工作。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旅游景点门票价格应严格执行优惠、减免措施。不得有强行销售联票、强制代收保险费以及其他乱加价、乱收费行为;各旅游停车场和四轮电瓶车经营户要严格执行政府规定价格和收费标准。  五、各客运公司、出租汽车公司等交通运输单位要自觉规范价格行为,严格执行价格政策,做好价格公示工作,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六、宾馆酒店、餐饮业、洗车场、中介服务、美容美发场所等服务行业,经营者节日期间应履行价格承诺,不得随意涨价。严禁事后收取未标明的费用欺诈消费者。  七、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严禁超标准收费或变相多收费。各停车场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并在标价牌上,标明收费标准、计费方式、价格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同时,把标价牌公示到停车场入口处和缴费地点的显著位置,实行亮牌收费。  有关经营者应高度重视,全面整治自身存在的不规范价格行为。对违反价格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有关经营者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存在价格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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