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防汛应急响应调整为Ⅳ级
https://image.uc.cn/s/uae/g/1v/wm-website-static/wm-website/hash-version/js/ueditor__pack-hash_a8b9df9/themes/default/images/spacer.gif鉴于本次强降雨过程已明显减弱,根据《汕尾市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经会商研判,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决定于5月14日9时将防汛Ⅱ级应急响应调整为防汛Ⅳ级应急响应。目前各地土壤含水量高,地质灾害具有滞后性,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继续压实防汛责任,做好山体滑坡、塌方等地质灾害的防御和危旧房安全风险的防范工作。
来源:汕尾三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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