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公安2集体2个人上榜!祝贺!
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集体表彰大会5月25日上午在京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亲切会见会议代表,向他们表示热烈祝贺,向全国广大公安民警辅警致以诚挚问候。会上宣读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表彰全国模范公安单位的决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关于表彰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的决定,公安部关于表彰全国公安系统优秀单位优秀人民警察和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的命令,并向获奖集体和个人代表颁奖。全国公安系统982个先进单位、1485名先进个人受到表彰。此次表彰大会上,汕尾公安机关共2名个人,2个集体入选,分别是汕尾市公安局警察训练支队教务大队一级警长颜海龙获评“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 、海丰县公安局附城派出所获评“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陆河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教导员李志坚获评“全国优秀人民警察”、汕尾市公安局行政审批协调科获评“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集体”。
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市公安局警察训练支队教务大队一级警长颜海龙
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海丰县公安局附城派出所
全国优秀人民警察陆河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教导员李志坚
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集体汕尾市公安局行政审批协调科
祝贺!来源:平安汕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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