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又获评优秀
近日,广东省河长办公布广东省2021年度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考核结果,我市被评定为“优秀”等次,这也是我市首次在此项考核中获评“优秀”等次。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落实河湖长制,大力推行河长+警长+检察长“三长联合履职”,我市河湖长履职不断从形式履职向内容履职、成效履职转变,有效解决了涉河湖的重点难点问题。
同时,我市持续推进城市生活污水提质增效和工业污染治理,加强排水许可管理,铁腕治理地下排水和排污管网错接、漏接、混接问题;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按“一村一策”编制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以点带面,带动全市畜禽养殖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2021年度我市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为100%,如期完成纳入全省民生实事储备库的50个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
在饮用水保护方面,我市全面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工作,排查范围涵盖全市29条河流、46座水库、1个城市湖泊。2021年度,全市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100%。
在开展河湖基础性工作上,我市完成螺河健康评价和主要河湖水域的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工作;持续开展集雨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下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工作。
2021年11月,陆河县作为全省“两个之一”成功入选水利部、财政部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县,获得中央补助资金8000万元。
汕尾市还狠抓河湖管理重点工作,坚持“治污先行、安全为重、生态优先”的原则,统筹整合多方资源,高质量完成金厢溪、黄江河、龙津河等12条共44公里碧道建设任务。品清湖北岸碧道获评广东省十大浪漫碧道之一。
汕尾市持续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和“清漂”保洁常态化。2021年共排查整改102宗“规模以下”河湖“四乱”问题,全市共计投入“清漂”资金1815万元,清理漂浮物3.8万吨、清理河道长度1874公里、清理水域面积192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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